入库时间:2020-06-05
浏览(778)
淮九路高速出口至峨溪路沿线房屋立面改造项目沿线照明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澄清(第1次)
各潜在投标人:
淮九路高速出口至峨溪路沿线房屋立面改造项目沿线照明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编号:WH16GC2020SZ7494现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3.1.4技术标为暗标评审,必须将技术标以PDF格式刻录至光盘内(含施工图、效果图、施工组织设计),于开标现场当场递交光盘(非纸质文件),技术标共计六份,正副本分别封装,其中正本一份单独封装,在封装内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另副本五份一起封装,副本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识或内容,正副本封套上均注明“淮九路高速出口至峨溪路沿线房屋立面改造项目沿线照明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技术标”,文本制作日期统一标注为2020年6月,未按以上内容递交技术标的,技术标按0分处理。
方案设计电子文档副本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的任何信息,光盘内只能包含施工图、效果图、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增加其他内容,否则方案设计部分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设计成果刻录在同一光盘内,不得出现投标单位的任何信息,否则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不得分。
现修改如下:3.1.4技术标为暗标评审,必须将技术标以PDF格式存储至U盘内【方案设计成果文本(含设计说明、相关图纸等)、施工组织设计】,于开标现场当场递交U盘(非纸质文件),技术标共计六份,正本壹份,副本五份。正副本分别封装,其中正本内方案设计成果文本首页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正本壹份单独封装,外包装需注“项目编号:WH16GC2020SZ7494正本”(3号宋体)字样,正本在评委完成技术标部分打分后拆封;副本五份另行封装在一个包装袋中,外包装需注“项目编号:WH16GC2020SZ7494副本”(3号宋体)字样;外包装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识或内容。方案设计成果文本首页注明“淮九路高速出口至峨溪路沿线房屋立面改造项目沿线照明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设计文件”,A3幅面,文本制作日期统一标注为2020年6月。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技术标不予接收。
技术标副本中不得出现可能识别投标单位的任何信息,U盘内只能包含设计成果文本、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增加其他内容,否则方案设计部分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文字排版统一使用A4幅面,字形、字体一律采用3号宋体,每页28行,每行28字。各类图表一律采用4号宋体;不得出现页码,不得出现可能识别投标单位的任何信息,否则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不得分。
2、 招标文件中其他招标要求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芜湖市三山区城市管理局
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1日
原文链接:来源地址
燃旅视频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