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旅游开发运营服务平台

发布需求

  • 发布需求
  • 发布招商
  • 发布服务
  • 发布文章
  • 提问题
  • 《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导则(试行)》出台

    出自:置家网

    2018-08-17

    浏览(295)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

      置家网消息,近日《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出台,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特色,打造具有产业“特而精”、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活而新”的特色小镇。

      “《导则》对我市特色小镇规划编制、申报、创建工作将起到进一步规范作用,各乡镇将结合自身特点创建特色小镇。”市城乡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未来,我市特色小镇具有产业“特而精”、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活而新”的鲜明特征。

      《导则》提出,特色小镇规划须坚持四大理念。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思想,加强城镇特色景观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采用绿色建筑、“海绵”城镇、绿色交通、绿色社区、智慧共享等新技术和新理念,建设宜居宜业的小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高标准配套各类服务设施,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持突出特色的理念。突出历史文化、主导产业、地域风貌等深度挖掘,找准特色、放大特色、经营特色,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形态和风貌塑造,打造“一镇一品”、“一镇一貌”。

      坚持多规合一的理念。依据已批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严格划定特色小镇边界,实现多规衔接。

      在空间布局方面,《导则》指出,要坚持慎挖山、不填湖、少砍树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山水、田园格局,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自然生态、地质灾害防御、重大设施廊道控制、空间布局演进特征等因素,确定小镇空间结构和形态。

      同时,按照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四位一体”的原则,提出特色小镇的功能分区,避免机械功能分区,保证功能适度混合,有机组织小镇的整体空间布局。

      《导则》特别对在城市、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特色小镇,道路交通规划进行了要求。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等级明确、城乡衔接的路网系统,梳理小镇内部交通网络,提倡“窄马路、密路网”,营造人性化的街区尺度,创造绿色慢行系统。

      确定交通网络及各类场站点设施的规模、布局与设置形式。停车设施规划以配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鼓励社会停车资源共享使用,停车场应考虑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此外,《导则》还对特色小镇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地下空间,以及特色风貌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全文如下:

      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导则(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8

      前 言

      为规范全省特色小镇规划编制、申报、创建工作,编制单位深入各地调研,认真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并根据国家、河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导则》(试行)。

      本导则主要内容:1.总则;2.规划内容与要求;3.成果要求;4.编制与报批;5.附则。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将实践中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特色村镇规划创研中心(地址:石家庄市祁连街88号,邮政编码:0500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河北和腾城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人员: 曲占波、李 巍、崔建甫、白 杨、刘 欣

      目 录

      1.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基本内涵和有关要求 1

      1.3 基本原则 2

      2.规划内容与要求 2

      2.1 特色小镇概念性规划 2

      2.1.1背景研究 2

      2.1.2规划定位与目标 3

      2.1.3产业发展方向 3

      2.1.4空间布局 3

      2.1.5配套设施 4

      2.1.6特色风貌控制 4

      2.1.7实施计划 4

      2.2 特色小镇总体规划 5

      2.2.1 在城市、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特色小镇 5

      2.2.2 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的特色小镇 7

      2.3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8

      2.3.1现状调研 8

      2.3.2主导功能和土地使用 8

      2.3.3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9

      2.3.4市政设施 9

      2.3.5绿地控制 10

      2.3.6公共服务设施 10

      2.3.7公共安全设施 10

      2.3.8开发建设用地和开发强度控制 10

      2.3.9 城市风貌控制 11

      2.3.10 地下空间 11

      2.3.11五线控制 11

      3.成果要求 12

      3.1成果形式 12

      3.2成果内容 12

      4.编制与报批 14

      4.1规划编制 14

      4.2规划审批 14

      5.附则 15

      5.1适用范围 15

      5.2施行时间 15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省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工作,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有效指导我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管理,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2 基本内涵和有关要求

      1.2.1基本内涵

      特色小镇是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

      特色小镇具有产业“特而精”、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活而新”的鲜明特征。

      1.2.2有关要求

      (1)申报阶段,应编制特色小镇概念性规划。创建阶段,应编制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

      (2)严格划定特色小镇边界,规划范围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3)鼓励采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编制智慧特色小镇规划。

      1.3 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思想,加强城镇特色景观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采用绿色建筑、“海绵”城镇、绿色交通、绿色社区、智慧共享等新技术和新理念,建设宜居宜业的小镇。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高标准配套各类服务设施,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3)坚持突出特色的理念。突出历史文化、主导产业、地域风貌等深度挖掘,找准特色、放大特色、经营特色,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形态和风貌塑造,打造“一镇一品”、“一镇一貌”。

      (4)坚持多规合一的理念。依据已批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严格划定特色小镇边界,实现多规衔接。

      2.规划内容与要求 2.1 特色小镇概念性规划2.1.1背景研究

      (1)落实城乡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2)根据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发展基础、现状建设条件及规划要求,论证特色小镇选址的可行性,提出小镇规划范围和建设用地边界。

      2.1.2规划定位与目标

      (1)分析小镇发展优势与劣势、机遇与挑战,分析目标客户群与产品功能,明确小镇特色发展主题,提出小镇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愿景。

      (2)明确小镇产业发展、经济社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体系,明确定量发展目标。

      (3)科学预测常住人口数量、就业人口数量、人口构成及分布状况,科学确定小镇各类建设用地规模。

      2.1.3产业发展方向

      (1)根据现状产业特色、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国家产业政策,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产业业态的衍生和创新孵化,延伸产业链,并提出产业发展策略,明确主导产业。

      (2)根据小镇产业类型和要素特点,确定产业空间布局要求,满足产业功能的空间需要。

      2.1.4空间布局

      (1)坚持慎挖山、不填湖、少砍树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山水、田园格局,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自然生态、地质灾害防御、重大设施廊道控制、空间布局演进特征等因素,确定小镇空间结构和形态。

      (2)按照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四位一体”的原则,提出特色小镇的功能分区,避免机械功能分区,保证功能适度混合,有机组织小镇的整体空间布局。

      (3)根据小镇功能定位、产业发展目标,提出规划范围内生产、生活、生态等用地规模和边界,满足不同类型小镇功能需要。

      2.1.5配套设施

      明确规划范围内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热力、电信、环卫等基础设施的配置要求,论证水源、能源等供应的可行性,预测各类设施的规模。

      提出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规模。

      2.1.6特色风貌控制

      (1)根据小镇的功能定位、业态等,结合小镇自然地貌、历史文化、空间布局等特点,明确小镇整体风貌定位。

      (2)确定主要景观视廊的位置,提出控制引导要求;明确建筑高度分区控制要求和标志性建(构)筑物布局要求,塑造优美的小镇天际线。对重要的公共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场所提出引导要求。

      2.1.7实施计划

      (1)提出小镇年度建设计划,明确投资主体、投资规模,以及项目年度投资和供地计划。

      (2)提出项目开发模式,明确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小镇建设。

      2.2 特色小镇总体规划 2.2.1 在城市、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特色小镇

      2.2.1.1在城市、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的特色小镇,提出小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镇总体规划优化意见,严格落实上位规划强制性内容,重点对用地性质、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优化调整,编制特色小镇总体规划。

      2.2.1.2主要内容

      (1)现状分析

      建设环境分析。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地形地貌、建设用地条件、交通条件进行分析,全面梳理自然、人文、景观等特色资源,研究分析小镇环境和资源承载力。

      土地利用分析。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工商业厂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各类用地规模和分布,与上位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2)用地布局

      1)根据小镇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统筹考虑新建区与已建区、生活区与产业区、建设空间与生态空间的关系,明确各类用地规模和范围。

      2)确定城市、镇总体规划优化方案,与城乡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进行比对,明确各类用地调整规模,说明调整理由,提出修改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反馈意见。

      (3)道路交通

      1)结合特色小镇功能要求,提出小镇对外交通系统、道路交通、停车场、公共交通、慢性系统优化意见。

      2)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等级明确、城乡衔接的路网系统,梳理小镇内部交通网络,提倡“窄马路、密路网”,营造人性化的街区尺度,创造绿色慢行系统。

      3)确定交通网络及各类场站点设施的规模、布局与设置形式。停车设施规划以配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鼓励社会停车资源共享使用,停车场应考虑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4)公共服务设施

      1)根据小镇功能类型,在原有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基础上,提出需增加的优化方案,合理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高标准配建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

      2)小镇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与周边区域统筹考虑,避免重复建设。

      (5)基础设施

      1)小镇基础设施规划优化方案。提出对给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电信等工程优化方案。

      2)各类设施鼓励采取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实现特色小镇绿色、低碳、高质量建设。

      (6)安全设施

      按照上位规划要求,落实消防、抗震、人防、防洪等重大城市安全设施的用地。结合小镇特点,合理确定消防、防洪、抗震防灾和人防等城镇安全设施的布局、数量、用地规模及规划控制要求。

      (7)近期建设

      明确近期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明确建设项目和建设时序。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布局,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和选址。

      2.2.2 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的特色小镇

      (1)依托村庄建设特色小镇,应符合村庄规划要求。若现行村庄规划不符合特色小镇建设要求,应按规定修改村庄规划,再编制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内容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

      (2)主要内容

      1)分析特色小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使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建构物等情况。

      2)按照小镇功能定位,以及特色产业发展对空间需求,统筹新建区与原有村庄、产业区与生活区的关系,合理确定各类用地布局,明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明确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标准和具体位置。

      4)科学把握小镇整体风貌,尊重民族、地方、农村特色,提出新建区建筑风貌控制要求,原有村庄建构筑物整治措施,明确环境设计导引。

      5) 合理确定小镇规划布局方案,合理有效组织小镇的空间,设计及布置场地内建筑,提出绿化与景观设计、道路交通及人流活动空间组织的方案等。

      2.3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城市、镇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的特色小镇,应编制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上位城乡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与特色小镇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技术管理规定, 将《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作为编制的基本遵循。

      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以街区作为基本单元,街区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至10公顷。

      2.3.1现状调研

      采用现状数据和图纸,对小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建筑使用情况、人口分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以及自然人文资源等现状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对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拆未建、已发选址、已批未建、已批在建及近期可开发用地等用地情况,进行核查统计分析。

      2.3.2主导功能和土地使用

      (1)依据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内主导功能和用地布局,土地使用性质以小类为主,中类为辅。

      (2)根据主导功能发展需要,确定主导功能用地、近期保留和可开发用地的规模和建筑总量,明确可容纳的人口规模。

      (3)按照对不同区段提出开发控制要求。

      以保护为主的地段,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保护范围,提出紫线保护控制要求;以改善为主的地段应提出配套设施补建要求;以改建为主的地段应按照提升环境品质的要求,明确开发建设的具体控制要求;以新建为主的地段,应明确开发用地的主要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具体控制要求。

      (4)应明确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提出蓝线的保护和控制要求。

      2.3.3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明确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级道路红线、断面及控制点坐标和标高,建设用地范围内应以开放式街坊住区为主,合理确定道路间距,确定社会停车场、公交交通设施、加油(加气)站、充电桩等位置和规模等。

      2.3.4市政设施

      落实给水、排水、雨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垃圾处理、地下空间等市政工程设施具体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规模,明确工程管线的管径,重大市政设施廊道走向及其安全防护距离,对各类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要求。

      2.3.5绿地控制

      明确各类公园绿地的位置和规模,划定绿线范围,标定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明确绿线控制要求。明确居住用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地率等指标要求。

      2.3.6公共服务设施

      (1)确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办公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和规模,对现状保留与规划新建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提出规划建设控制要求。

      (2)小镇内居住小区配套服务设施,要按合理服务范围综合配置,明确数量、位置和规模。

      2.3.7公共安全设施

      提出小镇消防、防洪、抗震、人防、避难场所等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规模和布点要求。提出各类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要求。规划和改扩建的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可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应依据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有关规范,明确类型、有效面积和需要配置的应急设施内容。

      2.3.8开发建设用地和开发强度控制

      (1)倡导土地混合利用,对土地兼容性进行控制引导。

      (2)合理确定小镇内住宅、商业、工业等可开发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明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控制指标。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确定上限控制指标;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确定下限控制指标。

      (3)根据小镇功能要求,合理确定布局形态,控制小镇建筑高度与体量,新建建筑以低层、多层为主。

      2.3.9 城市风貌控制

      (1)明确开敞空间、景观廊道、景观节点、标识系统、建筑高度和标志性建筑的位置和控制要求。

      (2)突出对地域文化符号提炼和风貌特色控制,对建筑群体组合的形态、建筑造型、位置、尺度、体量、层次等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对不同功能的建构筑物提出形式、风格、外部材质等要求。

      2.3.10 地下空间

      统筹考虑地下空间利用和人防设施建设,明确地下空间资源利用的功能和规划布局,提出地下通道、商业街、停车场等设施和地下人防设施的控制要求。

      2.3.11五线控制

      落实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性 (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主次干道路幅的边界控制性(红线)等“五线”控制要求,在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划定五线,进行严格管控。

      3.成果要求 3.1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1)纸质文档采用A4幅面竖开本装订,其中规划图集宜采用A3幅面印制并折页装订。

      (2)电子文档采用通用文件存储格式。其中文本可采用WPS、DOC文本格式,图纸文件采用CAD、GIS等矢量文件格式存储。

      3.2成果内容

      3.2.1概念性规划

      概念性规划成果应包括说明书、图纸等内容。

      (1)说明书

      主要包括背景研究、规划定位于目标、产业发展方向、空间布局、配套设施、特色风貌控制、实施计划等内容。

      (2)图纸

      主要包括区域关系图、项目选址范围图、现状分析图、空间结构规划图、产业布局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分期建设规划图、小镇整体风貌意向图、重要节点意向图等相关规划图。

      3.2.2 特色小镇总体规划

      3.2.2.1在城市、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特色小镇

      主要包括文本、说明书、相应图纸三部分。

      (1)文本

      主要包括总则、建设目标、用地布局规划优化方案、道路交通规划优化方案、基础设施规划优化方案、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优化方案、安全设施规划优化方案、近期建设规划、城市更新策略、修改总体规划反馈意见等内容。

      (2)说明书

      规划说明书正文宜与规划文本条文相对应,对规划文本条文做详细说明。

      (3)图纸

      主要包括位置图、用地现状图、原用地规划图、优化用地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设施规划图等必要图纸。

      3.2.2.2 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的特色小镇

      主要包括文本、说明书、图纸三部分。

      (1)文本

      主要包括总则、建设目标、用地布局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安全设施规划、风貌整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2)说明书

      规划说明书正文宜与规划文本条文相对应,对规划文本条文做详细说明。

      (3)图纸

      主要包括区位图、用地现状图、用地布局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图等必要图纸。

      3.2.3控制性详细规划

      成果包括文本、图则和附件。规划文本应以规范、简练、明确的条款格式,阐述、表达规划意图和目标,并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图则包括规划图则和“五线”控制图则,城市设计控制图则;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和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4.编制与报批 4.1规划编制

      申报特色小镇,申报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概念性规划。

      列为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对象后,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镇人民政府委托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组织编制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的特色小镇总体规划。

      4.2规划审批

      概念性规划报送所在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作为申报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对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条件。

      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和审批,并向省特色小镇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5.附则 5.1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编制河北省行政辖区内特色小镇规划设计,在满足本导则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河北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5.2施行时间

      本导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

    上一篇 下一篇

    推荐标讯

    更多>

    热门问题

    更多>

    燃旅视频App下载